二、考试时间: 2008年12月14日上午9:30——12:30;
三、考试须带证件: 考生需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自行打印,不需要加盖海关钢印)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检查参加考试应携带的证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如果身份证件遗失,可以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其他有同等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必须包含本人照片及公安机关行政公章)。学校证明、户口簿、驾驶执照等不可替代有效身份证件。 除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和考试专用工具书(《进出口商品名称及编码》)外,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手机等电子设备及其他无关物品进入考场。不得在《进出口商品名称及编码》中书写任何文字,不得做任何标记。
四、考试地点: 兰州考区考试地点为:兰州民族中学。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937号。(中山桥往西5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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